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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樺山資紀文相頒佈的《高等女學校令》,提及高等教育的目的:「在於養成賢母良妻之素養」,原來當時女性受教育完全是為了成為「賢母良妻」做準備。但「自由戀愛」後踏上的婚姻之路,是否比舊式婚姻美好呢?臺灣第一位女醫師蔡阿信在日本習醫時認識的臺灣社會運動家彭華英結婚,後來因為彭華英赴滿州後另結新歡,斷然申請離婚,成為第一位臺灣女性自主離婚先鋒。
而臺灣第一位女作家楊千鶴其著作《花開時節》,則是描寫女主人公惠英,從女校畢業後,眼見同儕女伴一個個走向婚姻然後生兒育女的道路,對此產生抗拒的心態及自主人生的叩問,可說是臺灣「新女性」世代走向下一個階段的裏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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